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大榭石化-高精准高兼容聚丙烯无人装车设备技术研发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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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数量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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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动装车机1套 |
连续运行≥16小时;通讯方式无线通讯;有车厢高度监测、车厢左右偏差监测等安全功能 |
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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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输送线、码盘机、去母托机构、车辆防撞装置等 |
自动装车机配套设备 |
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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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动装车机1套 |
适应车辆高度1.2—1.6 m |
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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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输送线、码盘机、去母托机构、车辆防撞装置等 |
自动装车机配套设备 |
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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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大榭石化-高精准高兼容聚丙烯无人装车设备技术研发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成立3年以上。
2) 投标人属性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或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提供主要生产、检验设备一览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照片或设备购买发票),否则无效。
以上证明材料允许招标人实地确认,如有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计划公示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台套(核心设备内包含自动装车机)自动装车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必须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型号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