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拟对马坡镇民族宗教宣传品和综治中心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比选。
1.项目名称:马坡镇民族宗教宣传品和综治中心标识标牌制作
2.项目地点:马坡镇
3.采购需求: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作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三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1.线下递交的方式。响应文件需于2025年12月1日14:00前递交。2.需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需提供三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分别放入密封袋内密封,贴封条,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送达北京市顺义区顺成大街15号(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