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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惠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1-2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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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12-01
招标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拟对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投标。下述为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请知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区潼湖镇三和村,东面及南面距惠州市惠城区约15~30km,西距东莞市约30km,北距兴建中的河惠莞高速约2~3km并设有出入口。交通便利。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1号研发厂房(10F-14177.6㎡)、2号厂房(5F-69919.4㎡含设备管廊)、3号厂房(7F-30272.7㎡,含连廊四)、4号仓库(7F-36188.9㎡含连廊一、二、三)、5号厂房(7F-50500.3㎡含连廓五)、6号厂房(5F-62390.25㎡含设备管廊)、7号仓库(7F-19800.21㎡)、8号厂房(7F-11293.21㎡)、9号宿舍楼(13F-27519.5㎡)、10号宿舍楼(12F-22234.77㎡)、11号仓库(2F-4935.7㎡)、12号仓库(1F-911㎡)、13号配套用房及门卫(2F-956.2㎡)、14号值班室(1F-82.1㎡)、地下室一(1F-7629.7㎡)、地下室二(1F-4612.1㎡)。室外道路、绿化面积约30000㎡。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共用设备(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共用设施(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体育健身设施、路灯、停车场、人防工程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配套服务设施(配套商业网点、社区文化娱乐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以及对停车场日常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视工作(不含住户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9.设施、设备或产品保修期内维修的通知、联络、查验、登记等相关服务。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11.日常安保、清洁业务不得进行分包,外墙清洗、打蜡、石材养护等专项清洁业务、绿化养护、植物租摆可进行分包,所有管理责任归物业供应商。

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共有物业收益等款项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如中标后发现本项目由挂靠单位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5)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参与投标:

1.投标人近二年内被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二年内被市、区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情形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其他:

a.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未及时交存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或近二年内被查处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1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且提供信用中国相关截图);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提交保存;

三、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但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并告知勘踏时间。投标人投标,即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现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周边道路和交通、场地情况等。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

获取方式: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招标代理发放盖章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需在2025年12月 1 日15时30分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寮路东50米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六、注意事项:

1、已报名但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提供《弃标函》;

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本次招标文件仅对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投标单位有效,未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的其他单位参与投标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02 日(暂定)

2、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寮路东50米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3、考虑到公司工作流程内部要求等,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寄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地址;如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文件需在2025年12月 1 日15:30前寄到。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寮路东50米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沈经理 13929526215。

八、答疑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或送达代理机构处,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集中答疑,并将结果在代理机构网站和相关网站等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质疑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5年11月 21 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问题发送至招标人的电子邮箱417740196@qq.com。

答疑截止时间:招标人汇总所有问题,将于2025年11月 25 日18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所有投标人。

九、评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为业主投票(一次票决法)。

1、招标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

马蔚 0755-89686782、13602558951

沈志洪 13929526215

2、招标代理: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C栋

冯工 13503619117

邮箱:4177401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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