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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预告
安徽-马鞍山市
发布时间 2025-11-1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并根据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设30个乡镇(街道)空气站,站点设备主要包含PM2.5颗粒物监测仪、一体式工控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48.6 2025年12月 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 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并根据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设30个乡镇(街道)空气站,站点设备主要包含PM2.5颗粒物监测仪、一体式工控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67 2025年12月 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 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并根据马鞍山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设30个乡镇(街道)空气站,站点设备主要包含PM2.5颗粒物监测仪、一体式工控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230 2025年12月 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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