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华中分公司2023-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销售华中分公司2023-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销售华中分公司2023-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址:湖北、江西、湖南、安徽等地。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一标段:100万元(含税),二标段:10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成品油油气储运及配套设施建设施工、隐患治理及维修施工等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结算审计、批复总投资3000万以下(不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二标段:成品油油气储运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施工、隐患治理及维修施工等项目工程造价编制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2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持有相关营业执照;
(2)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业绩:
①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万元)。
②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 联合体牵头人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为1名,由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第 3.1(1)、(3)、(4)①、(5)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须具备 3.1(1)、(2)、(4)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审计组组长:
持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万元)的审计组组长执业业绩。
3.2.2审计组工程人员:
(1)至少有1人持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万元)的土建专业造价咨询个人执业业绩。
(2)至少有1人持有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万元)的安装专业造价咨询个人执业业绩。
注:上述人员若同时具备3.2.2(1)(2)的条件,可以为同一人。
3.2.3审计组审计人员(至少1人):持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会员,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万元)的的审计人员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 10: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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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地址:湖北武汉江汉区常青路39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邓德昌;
电话:027-65798039;
电子邮箱:dengdc.xshz@sinopec.com。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
邮编:433124;
联系人:薛烽;
电话:0728-6501759;
电子邮箱:xuef.jhyt@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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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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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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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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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