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X20251021
项目名称:某局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3.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用于大型活动保障,提高安检水平,补充新型安检设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2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万达新天地大厦天地座15楼1511)开标室,现场纸质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购买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获取采购文件需将文件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或现场现金
支付:
账户名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号:06140001040034463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SPD-26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1550400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 18 号 28 层
联系方式:徐萌萌、王雪玉、024-31078545转 2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萌萌、王雪玉
电 话: 024-31078545转 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