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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社区杨贡组、林东组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11-17
招标正文:

(采购编号:YD-LC-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采购条件

本新集社区杨贡组、林东组路灯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872491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新集社区杨贡组、林东组路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集社区杨贡组、林东组路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集社区杨贡组、林东组路灯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采购人不接受其参加磋商: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

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磋商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负责。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获取: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本公司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 12 号二单元 312 室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六合区龙池街道新东路 18 号龙池街道办事处 1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其他补充事宜: 7.1 响应文体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

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7.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 标 人: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 287 号
联 系 人: 郭会计
电 话: 13770818636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方新路 12 号二单元 312 室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8851924608
电 子 邮 件:39305638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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