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兹对中煤三建市政公司方兴大道下穿巢湖南路节点工程道路护栏、雨水泵房门窗及标识标牌采购安装询比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询比程序已结束,现就本次询比结果公示如下:
1.询比项目名称:中煤三建市政公司方兴大道下穿巢湖南路节点工程道路护栏、雨水泵房门窗及标识标牌采购安装。
2.询比编号:ZBRW-2025-007432。
3.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招标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4.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烈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789143.5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润强港口与航道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800429.2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808043.77元
二、异议提出的渠道与方式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部提出异议,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向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纪委反映。
异议接收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0551-65796211 邮箱:250045051@qq.com
纪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界国 0551-65796176 邮箱:zmszxfjb@163.com
三、异议提出的要求、不予受理情形及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一)异议提出的要求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加中煤矿建集团招采平台采购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