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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宣传广告设计、制作、送货、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1-10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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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ZL-20251101号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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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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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招标正文:

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邗江中等专业学校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宣传广告设计、制作、送货、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宣传广告设计、制作、送货、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YZZL-202511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项目报价含宣传广告设计、制作、送货、安装等所有费用)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

4、合同履行时间:2年。(一年一签,双方诚信合作,供应商满意度高,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间内,如出现货物的质量检测不合格、供货情况及售后服务不满意或其他重大问题,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5年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如投标人为事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一)5、6、7项无需提供。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各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上,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南一门(铭佳成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方式),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 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 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南一门(铭佳成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可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南一门(铭佳成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5份(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盖章的正本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供应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 不收取 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邗江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职中南路1号

联系人:聂老师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中瓴联行(江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宏溪路宏溪新苑西南一门(铭佳成长中心东侧楼梯上三楼)

联系人:陈可娟

联系方式:0514-8711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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