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项目-电梯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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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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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专业铺管船项目-电梯 |
电梯2套: (1)旁机房,曳引机钢丝绳牵引电梯; (2)机房位置:左舷电梯-位于E甲板;右舷电梯-位于驾驶甲板; 2.所需顶层高度:≤4000mm; 3.额定载重量:630kg;人数:8人; 4.额定速度:1.0m/s(变频调速);运行高度:16m;停站数:停靠6层(B-C-D-E-F-驾驶甲板); 5.控制方式:微型处理器控制; 6.曳引机:电机采用进口电梯专用电动机,变频控制(VVVF型),启动频率180次/小时,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PMSM)无齿轮电机,应为免维护或低维护设计,无需定期添加润滑油/脂。为同时满足CCS及ABS船级社规范,曳引机电机外壳材料应采用球墨铸铁或铸钢,禁止使用灰铁材料。并提供电机外壳材质为球墨铸铁或铸钢的证明文件; 7.厅门:6套,自动中分门(防火等级A-0级,并提供CCS证书),门面板由不锈钢制成(拉丝,打磨240),所有厅门外配有大门套; 8.轿箱: (1)轿厢净尺寸:~1200×1600×2100mm,装饰效果以最终认可为准; (2)轿箱内壁:不锈钢(拉丝,打磨240,抗指纹); (3)地板:不锈钢(防滑),铺地毯; (4)天花板:不锈钢(亚光); (5)应急逃口:通孔尺寸600 mm×600mm,位于天花板顶部,包括连锁装置和接触器;用专用钥匙打开;轿箱内装有应急逃生梯,逃生梯应为内嵌隐藏式; (6)照明:设置船用顶棚灯(LED); (7)扶手:左舷电梯2套,右舷电梯3套,φ30×2.5mm抛光不锈钢钢管,距地板高900mm; (8)设置通风设备; (9)轿箱门:左舷电梯2套自动中央双开滑动门,右舷电梯1套自动中央双开滑动门,电梯专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带交流电机开闭执行器,变频控制,防护等级≥IP44。门面板不为锈钢(拉丝,打磨240,抗指纹); (10)轿箱门的通孔尺寸:~800×2000mm(宽×高); (11)轿箱型式:左舷电梯-对穿开门式;右舷电梯-单开门式; (12)轿箱控制面板: 1套控制面板,带6层按键(带双击取消功能),警报按键,通风控制按键,电梯位置指示器,过载指示器; 9.围井: (1)尺寸:2500×2290 mm(长×宽)建造厂提供; (2)导轨:用于轿箱及平衡块,采用高强度、高精度冷拔型材,符合CCS船级社要求,结构能承受船体下述极限状态的运动: ——横倾±30 º,持续时间10秒 ——纵倾±10 º,持续时间7秒 (3)换向轮:按需设置; (4)电缆通道:用白铁皮围井结构保护电缆; (5)围井逃口:通孔尺寸600 mm×600mm,位于围井顶部(由电梯厂家提供快速启闭风雨密舱口盖,围板高度200),舱口盖焊接于罗经甲板顶部,带联锁装置; 10.运行条件:横摇≤10º(周期10秒),纵摇≤7.5 º(周期7秒); 存放条件:横摇≤30 º(周期10秒),纵摇≤10 º(周期7秒); 11.电源: 船厂提供一路动力电源:AC380V 50Hz(应急配电板供电); 船厂提供一路照明电源: AC220V 50Hz(应急配电板供电); 船厂提供一路AC220V 50Hz UPS电源; 厂家提供直流24V应急电源,蓄电池由设备商提供,平时充电备用; 12.主要功能 : (1)控制运行功能; (2)超载保护功能; (3)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4)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5)门夹持力保护功能; (6)电机空转保护功能; (7)电机过热保护功能; (8)自动电话/对讲机通讯功能; (9)轿内报警功能; (10)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11)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12)底坑检修保护功能; (13)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14)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15)火警迫降功能;
(16)专用运行功能; (17)延长开门时间功能; (18)报站钟功能;(19)轿内超载指示功能; (20)光幕保护功能。 (21)故障安抚语播报功能; (22)钢丝绳断绳、松绳保护功能; (23)轿厢、外招带双击取消功能; (2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功能; (25)应急断电平层功能; (26)上行超速保护功能; (27)制动力检测功能; (28)门锁旁路检测功能; (29)电梯故障记录及数据分析功能。 13.所供电梯设计寿命不低于25年;
14.供货范围内必须包含每台电梯专用的船用隔离变压器。 |
2025年12月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梯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供货业绩需满足额定载重量不低于630kg。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技术要求。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关键技术要求: 1.投标人承诺产品的制造和验收等满足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投标人承诺产品的制造和验收等满足ABS Rules for Building and Classing Marine Vessels; 3.在投标阶段,提供以往项目的船用客运电梯的下列任意一家(DNV, BV, ABS,CCS)船用产品证书(自2020年1月1日起五年内);
4.投标时提供不含石棉的声明或证书; 5.投标人承诺在供货阶段提供CCS出具的船用产品证书; 6.投标人承诺在供货阶段提供 Tier1(厂家合格证); 7.投标人承诺在供货阶段提供符合IMO最新要求的无石棉报告或证书; 8.投标人承诺在供货阶段提供主要材料材质证书; 9.投标人承诺在供货阶段提供产品合格证;
10.投标人应负责认证机构的安排和所有费用。 11.投标人承诺:送审阶段提供可编辑的CAD图纸、OFFICE文件、STP或STEP格式的3D模型,图纸和文件应包含产品清单(BOM)、规格尺寸、安装接口信息,并以中英文双语提供,完工文件必须是中英文双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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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