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文创品牌推广视频策划制作服务项目”通过比选择优选定供应商,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比选项目名称:文创品牌推广视频策划制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情况:根据比选人的需求对成都博物馆2F文创空间、3F文创空间及M-LOOP咖啡区进行品牌推广视频策划及拍摄制作,数量为2条,服务期间内提供优质的摄影师资源和拍摄专业类的问题咨询等服务。具体内容见本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比选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工作时间09:00-17:00)。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办公区503室。
联系人:邓老师,028-68277056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2.代理人代办则需增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
六、比选文件领取:比选申请人报名同时拷取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见第三章内容。
2.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在包装上写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正文封面需明确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4.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0:00。
5.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办公区503室,联系人:邓老师,028-68277056。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人:成都金沙太阳神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办公区503室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8-6827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