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的“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挂网)(项目号:SGWZX2025C064)”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或修改如下:
1、第四篇“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中的内容作出部分调整,以下为调整内容:
第17页 “二、评审标准”,评分标准
原文:
起评分为45分。
扣分条款:
重要服务要求(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2.一般性服务参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按“▲”条款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为:
起评分为45分。
扣分条款:
重要服务要求(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一般性服务参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本项扣分项以偏离表中响应结果为准,未响应或负偏离均扣分。
2、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