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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及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中心小学智能化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淮北市
发布时间 2025-10-15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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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FSCG25D02C0130 FS34082620250264号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2C0130  FS34082620250264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及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中心小学智能化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祖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东风西路477号322室

成交金额:2310868.88 元

评审价:2310868.88 元

评审得分:83.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项目名称: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及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中心小学智能化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鑫

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234142191845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鸿颐、黄学莉、段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25366.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长铺镇

联系方式:152 5569 0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未来中心城小区17栋101室

联系方式:138 6609 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2 5569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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