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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0-16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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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5000250718124021-15259848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50718124021-15259848

二、项目名称: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备注
1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15104000.00元 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瞿溪路35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联检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国际商务合作区联检区域物业管理,包括综合服务、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备设施运维和客户服务。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坚持优质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建立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及具体落实计划。 服务期限为1年 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放,肖明春,盛倩,戚方晨,冯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依据国务院2018年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由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局联检区域物业、酒店物业均属于该大楼物理空间与运营体系的组成部分,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单一物业管理区域。为确保服务标准统一、管理体系协同及资源统筹调配,避免因分散采购导致服务标准差异,保障楼宇运营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建议将两者物业纳入大楼整体物业管理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推荐上海锦江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地      址: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联系方式:021-20285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5室        

联系方式:2022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伟锋 

电         话:2022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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